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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不服管理 殴打协警获刑
作者:彭爱铭  发布时间:2010-11-16 09:18: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对违章停车后,不但不服从交通协警管理,反而将协警打伤的“的哥”蒲某某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789时许,出租车司机蒲某某驾驶出租车违章停放在秦州区商业大厦前等待客人,因该地正是天水市市区中心地带,交通繁忙,不能停车,正在附近值勤的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协警郝某某责令其离开,蒲某某不服管理,二人发生争执,蒲某某用拳脚击打郝某某脸部致其受伤。经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及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法医鉴定,郝某某鼻骨骨折伴明显错位属轻伤。后协警郝某某住院治疗,蒲某某家属支付医疗费4000余元。

秦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目无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鉴于蒲某某在审理中能自愿认罪,其家属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故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蒲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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