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前段时间,我们经过有关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资格审查审核、组织考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程序,在座的21位同志被光荣地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这意味着从大家已经成为一名“准法官”,并将在我院开展为期5年的人民陪审员任期。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上岗培训会议,首先我代表秦州区人民法院对各位当选为我院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热衷人民陪审员事业、关心人民法院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作为非职业法官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陪审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实现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我国宪法赋予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方面。人民陪审员的来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譬如在座的各位,来自全区各行各业,有的来自党政机关、有的来自学校、企事业单位、有的来自一些社会组织、还有的来自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让大家参与审判,不仅能集思广益,而且能使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的利益和价值标准融入到司法审判活动中,保证审判权全面、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愿。所以,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使公民直接与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处于沟通状态的一座很好的桥梁,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和意志的一个有效渠道。
第二,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工作中,法官总是积极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但由于职业特性的影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又自然而然地更多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案件,更多地关注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对社会效果有时还重视不够。法院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很多案件如果仅仅考虑法律效果而不考虑社会效果,不仅解决不了纠纷,而且可能会引起更大的矛盾,反而对社会稳定带来更为不利的影响,这与司法工作的精神是不相符的。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则不同,毕竟没有法官这种法律职业特性的影响,而且具有通民情、懂民俗、重情理等优势,因此,在陪审过程中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情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第三,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通过参与审判工作,首先能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其次,能在陪审过程中对司法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有利于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再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还有助于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有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第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有利于提高司法权威。在座的各位大多是经过有关组织推荐的,在群众中享有一定威望,同时也比较了解基层,熟悉基层的民情民意,熟悉当地的政治、经济情况,应该说,你们这方面的优势将会在协助法官调解案件、说服当事人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另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还能增加法院审案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司法权威。以往很多人认为法院裁判是关着门的,现在有陪审员在里面,等于开了一道门,开了一扇窗,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对法院工作会有更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并通过你们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这样就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消除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猜疑和误解,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从以上几方面可以看出,人民陪审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公开、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民主的主要象征,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重要特征。当然,我们的人民陪审员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陪审团成员是有本质区别的:①来源不同:我们是由法院提请、人大任命的普通公民中的优秀分子;而西方国家是在审案前从公民登记簿中随机抽取的,一般由12人组成1个陪审团。②权利不同: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不但参审刑事案件,而且可以参审民事、行政案件,且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利;而西方国家的陪审团成员只是对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罪与否的事实进行认定,适用法律和量刑则是法官的职权。③参加案件审理后的要求不同:我们的人民陪审员确定陪审案件后,可以照常上下班,而英美国家则从选定之日起,就与外界隔绝,既不允许回家、会客,也不允许看电视、看报纸,目的就是避免受到外界不当干预。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人民陪审制度的优越性。担任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公民一项光荣的权利,也是一项光荣的义务。
二、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这一项光荣工作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在参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享有与审判员相同的地位,而且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上,也要署上陪审员的大名。因此,各位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热爱这份职业,努力按照法院的安排,积极参加陪审活动,不能只挂名而不出工或者不操心、不负责。在此,我想强调三点:
第一,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在陪审过程中,务必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评议案件、发表意见时,必须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尽量做到客观公正,使案件处理的效果达到最佳。要积极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评议时应当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及涉及法理的分析,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
第二,处理好陪审工作与自己本职工作的关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在从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具有兼职性,在这次任命的陪审员中大家在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有部分同志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这就有如何妥善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人民法院指定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应当事先安排好本职工作,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各项准备,按时参加开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防止“请而不到”、“陪而不审”的现象发生。同时各审判庭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审时,也要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主要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能够在事先处理好本职工作,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处理好敢讲真话和保守秘密的关系。在陪审活动中,要“求公正,重原则、说真话、讲效率、守纪律”。在案件审理中,不能光依赖法官,要加强独立思考,认真负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对自己接触的国家机密不能泄露;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情况及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的内容不能泄露;对案件涉及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内容,也应当保密。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格做到不徇私枉法,不贪污受贿,不吃请受礼,不插手非自己陪审的案件。注重司法礼仪,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清廉如水,做一名称职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三、争做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宣传法律的楷模
人民陪审工作既光荣又神圣。成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就要不断增强使命感,认清工作的重要性,通过陪审工作体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民主政治的主动性,体现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司法公正。
第一,作为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使命感、荣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都表现出良好的素质,确保自身形象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要带头遵纪守法,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从某种程度讲,你们是不穿法服的法官,也是社会争端的裁判者,务必时刻保持公正形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时刻体现出自己比普通群众更守法。
第二,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了解审判活动规律。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法律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已形成其特有的知识系统,在司法改革的推进下,其专业化发展方向日益突显,审判实践对法律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要求,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日趋完善。因此,作为参与审判实践活动的人民陪审员,更应该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以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各项工作,否则,不仅难以适应陪审制度的需要,而且可能会给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带来障碍,有悖于人民陪审制度设立的初衷。一是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成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要多参加案件审理,勇于实践,克服依赖思想和畏难情绪,多向法官求教。三是要积极思索如何把自己的专业和特长与审判实践结合起来,更多地在专业和法律的结合上下功夫。
第三,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更多的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遇到个别群众对法院工作及其审判的案件不理解时,各位也要善于从法律角度加以解释和引导,凭你们的威信、凭你们的法律知识和调处纠纷的能力,努力消除群众的对立、抵触情绪,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圆满解决。
同志们,你们肩上将多了一副重担,这副重担凝结了全区人民对我区审判事业向更新、更高境界发展的殷切希望。希望大家努力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努力当好陪审案件的“审判员”、促进公正的监督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民主法治的宣传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陪审能力;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树立人民陪审员良好形象。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配合区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打造平安秦州、和谐秦州作出各自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