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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作者:王红霞  发布时间:2010-07-19 10:03:38 打印 字号: | |

为了贯彻省、市法院安保工作“明传”及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审判人员人身安全,确保机关安全运转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715日,市中院副院长高同银、法警支队队长党纳焕等一行对区法院安保工作进行了督察,实地察看了部分人民法庭、审判法庭监控室、枪械库、羁押室、审判法庭和安检设施以及法警、法官、保安值班情况,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716上午,区法院立即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防范突发事件预案。719日上午,又召开全院大会传达院长办公会议精神,院长赵世和强调要从以下方面齐抓共管,确保机关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全院上下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防范及保障法院安全的相关文件,分析当前法院安全形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庭两级领导对下要勤督促、勤强调,教育和引导全院上下提高警惕,克服侥幸心理,防止麻痹思想,对于矛盾尖锐等有安全隐患的案件,要有敏感性、预见性,在全院上下形成全员抓安保、人人有责任的氛围。

    二是工作中务必密切注视。认真执行本院既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成由各副院长分别任组长的安全保卫应急分队,加强个案风险预测,落实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将安全自查、排查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异常举动,提高警惕,严加防备,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责任上务必充分靠实。实行分管副院长抓安全的双轨制责任制。各分管副院长要对分管庭(室)、队的安全负总责、对值周期间的全院安全负总责、对其办公室所在楼层的安全负总责。各庭(室)、队负责人为本庭(室)、队安全第一责任人,法警大队承担审判大楼安全主要责任,务必认真履行安检、夜间值班、巡查等职责,发现苗头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加以有效处置。除非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区上党政机关公务来人之外,严禁将其他任何人员带到二楼以上。从即日起,保安一律着装上岗,接访、会客一律到指定地点(二楼审判区接访室或门厅)进行。

四是几项欠缺工作务必限期完善。限期做好刑事审判庭隔离设施,确保旁听人员人身安全;做好羁押室“软包化”处理,防止可能出现的当事人自杀、自残等意外事件发生;加强枪库管理,实行枪弹分开保管,防止枪弹丢失。

 

 

责任编辑:王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