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秦州法院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并通过品牌效应,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根据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一院一品”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重 要 意 义
市中院提出的创建“一院一品”活动,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先进法院文化的新思维,是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新方法,是激活广大法官主观能动性、实现审判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全院上下,务必认识明确,思想重视,把“一院一品”活动和“8比8创”司法能力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来开展,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 主 要 内 容
司法能力竞赛品牌的主要内容为“8比8创”、“5个善于”、“3高1创”。
一是动员各庭上下,开展“8项评比”。即在法庭与法庭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进行横向比,同一个庭的现在与过去、与历史上最好水平年份进行纵向比:一比年度结案数量,看哪些庭、哪些法官年度结案数量最多;二比平均办案效率,看哪些庭、哪些法官个案平均审限最短;三比驾驭庭审能力,看哪些庭、哪些法官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环节紧凑、庭审秩序良好、当庭宣判率高;四比辨法析理水平,看哪些庭、哪些法官能够因案、因时、因人制宜,对当事人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五比调解裁判技巧,看哪些庭、哪些法官调解技巧好、调解成功率高而判决率低、上诉率低、一审息诉率高;六比文书制作质量,看哪些庭、哪些法官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言简意赅、格式标准、适用法条准确、裁判论理透彻、能够以理服人;七比办案社会效果,看哪些庭、哪些法官能够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无缠诉上访;八比公正清廉口碑,看哪些庭、哪些法官司法清廉而在当事人和公众心目中口碑好、评价高。
二是号召全体法官,实现“8创新高”。通过司法能力竞赛活动的开展,实现在“8个方面再创新高”:一比调解成功率,通过加大调解力度,使所有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调解成功率、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力求达到80%以上;二比动态结案率,通过推进审限提速,使各类案件每月结案率都力求达到80%以上;三比督促履行率,通过法官及时、有效督促,使义务人对各类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限内的自动履行率力求达到80%以上;四比简易程序率,坚持依法能简则简,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使各类民商事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以上;五比一审息诉率,通过深入进行辨法析理,努力追求胜败皆服,使各类案件一审后的息诉率力求达到90%以上;六比二审维持率,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力求把案案办成精品案、和谐案,使二审维持率可望达到80%以上(注:维持率系指二审维持案件占上诉案件的比率);七比质检优质率,通过审监庭严格进行质量与效率检评,各庭被评定为优质案件的比例确保达到98%以上;八比缠诉缠访率,通过千方百计追求公正与效率,力求使涉诉当事人的缠诉上访率控制在2‰以内。
三是教育全院上下,做到“5个善于”。通过“8比8创”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善于钻研审判理论,善于总结审判经验,善于研究审判规律,善于创新审判方式,善于运用先进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实践。
四是动员全体人员,做到“3高1创”。号召各个岗位都立足于高起点,围绕着高标准,力争有高质量,务必要创一流。
三、 组 织 领 导
为确保“一院一品”活动顺利开展,把司法能力竞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成立由院长赵世和任组长,副院长王建军任副组长,副院长余翔、邢自元、丁建文、审委会委员郭亚奇、王快乐、政治科科长王新存、研究室主任彭爱铭、审监庭副庭长许龙泉为成员的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直接领导、审委会具体指导,并在研究室设立办公室,由彭爱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 活 动 步 骤
创建“司法能力竞赛”品牌活动从2010年3月中旬开始,到2011年9月底结束。具体安排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中旬一2010年4月底)
根据市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一院一品”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召开全院大会,让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明白创建品牌文化的内涵,提高对法院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通过外出参观、聘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对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人人都参与到品牌建设中来,为创建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品牌建设阶段(2010年5月1日—2010年10月中旬)
坚持以“3个至上”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全院上下对司法能力竞赛品牌的理论认同与实践认同,进一步明确竞赛文化品牌建设的工作重点和特色定位,从而悉心提炼司法能力竞赛这一品牌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与此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研发适用型人民法院多媒体系统,建设高标准、高起点的文化长廊,制作电子宣传栏、品牌标识牌、格言标志牌,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法院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法院制度、审判工作流程、法官道德准则、司法形象标准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机关行为识别系统,并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执行,真正发挥规范引导作用。
(三)推行落实阶段(2010年10月中旬—2011年6月底)
坚持在创建中培育和提高品牌意识的工作思路,以创建司法品牌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完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丰富、提升品牌理念和内涵。严格按照司法能力竞赛品牌确定的主要内容,制订分阶段的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工作举措。通过个人自己学、以庭讨论学、大会交流学等方式,使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建设入眼入耳入脑、“内化于心”;通过领导身体力行、示范带动、目标激励、制度管理等品牌文化推进方式,加大品牌建设推进力度,使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建设“外化于行”;通过实施能够体现法院核心价值理念的新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有效监督,严格奖惩,让法院全体工作人员深刻体会文化的约束力,使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建设“固化于制”。同时,逐级分解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务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7月初—9月底)
这一阶段是对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建设活动的检查考核和回顾总结。各庭(室、科、队)在自查的基础上,由院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对各庭(室、科、队)品牌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全院活动情况,准备材料,接受上级法院的全面验收。拟于2011年8月初举行一次有较高影响力的群众座谈会,听取他们在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创建中的意见、建议,并逐步修正完善。
五、 方 法 载 体
创建“司法能力竞赛”品牌,继续以“6项活动”(开展一年一度的庭审观摩讲评活动、一季一次的裁判文书展评活动、送法下乡办案活动、效率提速竞赛活动、一月一期的达标评比通报活动、一季一次的执行难案攻坚活动)为载体,在审判质量与效率、案件调解与息诉、督促履行与执行、文书制作与展评、实务调研与研讨、庭审驾驭与当庭裁判、司法统计与及时归档等方面展开轰轰烈烈的竞赛。
(一)审判质量与效率竞赛
通过不断深化“8比8创”司法能力竞赛活动,在全院上下进一步营造鼓足干劲多办案、力争上游快结案、千方百计促调解、不遗余力构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使调解成功率、动态结案率、督促履行率、简易程序率、二审维持率达到80%以上,一审息诉率达到90%以上,质检优质率达到98%以上,当庭裁判率达到30%以上,缠诉上访率控制在2‰以内。
(二)案件调解与息诉竞赛
坚持“调解优先”,做到庭上调解与庭下调解紧密结合、法律法规与当地民俗有效对接、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彼此补充、法官调解与人民陪审员调解相互促进,力争使所有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调解成功率、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以及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督促履行与执行竞赛
通过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严明执行纪律,提高执行艺术,使执行案件的动态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执行和解率、群众满意率都有新的较大提高。
(四)文书制作与展评竞赛
通过对各庭及每名法官制作的各类裁判文书随即抽样采集、每季组织一次观摩、排定名次、制作通报、大会讲评,促进全体法官案案制作精品文书,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展示司法公正的载体。
(五)实务调研与研讨竞赛
坚持院、庭领导带头调研,身体力行研讨,抓住审判与执行实务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潜心加以破解,力求找准法律法规与审判实践的切入点,使之紧密结合、有效对接,进而用科学的立法思想指导司法实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
(六)庭审驾驭与当庭裁判竞赛
改进庭审观摩方式,突出闭庭后的讲评,实行随机抽案观摩,促进审判长、审判员案案精心准备、娴熟驾驭庭审、规范庭审秩序、严明庭审纪律,尽量达到当庭裁判,并加强裁判论理和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
(七)司法统计与及时归档竞赛
严格执行各项司法统计纪律,确保及时统计、及时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为正确把握审判走势与规律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执行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务必做到规范订卷、及时归档、严格登记、严防漏洞。
六、 几 点 要 求
(一)靠实领导责任。各庭(室、科、队)负责人务必把司法能力竞赛品牌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庭庭长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切实抓紧;广大法官为直接责任人,切实案案抓质量,件件抓提速;各位主管副院长为连带责任人,应当不遗余力抓好行政推促,扑下身子搞好具体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审监庭和研究室在对各庭司法能力竞赛情况每月进行书面通报的基础上,各庭应完善每周一次的庭务会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各主管副院长应实行每月一次的讲评会制度,以“块”分析形势,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实行“一票否决”。凡案件优质率低于98%,或出现超审限案件,或“8项评比”排名在全院最后2名,或“8创新高”中有2项指标未能达标的,则取消该庭及其相关法官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庭长承担连带责任。个人排名在全院后3名者,原则上2年内在推荐提拔晋升时不予考虑。
(四)体现奖优罚劣。活动结束后,根据对每个庭、每名法官排定的座次,集体前3名、个人前5名评优胜奖;集体后2名、个人后3名则量黄牌,限期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