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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法院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作者:彭爱铭  发布时间:2010-01-26 17:19:43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并对该院开展此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紧急通知》公布后,秦州区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下发文件,明确开展活动的方法步骤。1月25日又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再学习、再动员,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开展本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全院工作人员做到以下3点:

    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庭(室、队)为单位,扎实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在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武装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自觉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用纯洁的思想武装人、用公正的审判教育人、用廉洁的作风陶冶人,像陈燕萍、宋鱼水那样,做广大人民群众信赖和称赞的好法官。

    二是要在行动上狠抓落实。院活动办公室务必狠抓督促检查,各庭(室、队)务必全力以赴,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教育活动的推进。要再次向那些平时热衷于和律师、商人交朋友、套近乎的人敲响警钟,向那些平时喜欢“摸当事人的钱”、喜欢单独接触当事人的人敲响警钟。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人人受教育、个个受警示、司法作风明显好转的目标。

    三是要在工作上统筹兼顾。眼下,新的一年刚刚开始,春节也即将来临,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庭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使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要深入推进专项教育活动,又要搞好审判、执行工作,为新的一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要用审判、执行工作的成效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反过来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决不能顾此失彼。
责任编辑:彭爱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