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秦州法院城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庞鸿雁、韩瑞锋在天水湖边与群众救助一欲投湖妇女,并联系家人将其安全接走,受到了群众的赞扬。
当天下午4时40分许,成功调解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秦州法院城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庞鸿雁、韩瑞锋在门口刚要送走双方当事人时,听到对面天水湖边有人喊叫要投湖,二人急忙赶过去查看,发现有一女青年情绪激动欲投湖。二人遂一面与群众一起对其劝解,一面将其领至巡回法庭办公室。交谈中发现该女青年似乎精神方面有一定的问题,胡言乱语,二人遂改变方式,给其倒水洗脸、沏茶,让其拿笔写自己的名字、家庭住址及电话,其所写住址虽在外地,但电话似乎是本地电话。二人即拨通电话联系,对方是女青年父亲,接到电话后与其姐及母亲一起赶到法庭,接走了该女青年。
原来,该女青年姓张,家住天水郡,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上午从家里出走后,家人也一直在寻找,对法官的救助家人表示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