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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厉风行贯彻会议精神  立竿见影安排部署工作

——秦州法院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涉及私改房遗留问题审判执行工作
作者:彭爱铭  发布时间:2010-04-15 09:46:36 打印 字号: | |

            2001年4月15日下午,秦州区法院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世和主持召开审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区委于当天上午召开的关于尽快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会议精神,并部署法院涉及此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会议中,赵世和院长在介绍了区委会议的召开情况和主要精神后,强调指出,近年来涉及私改户上访的问题较为突出,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维稳工作影响较大,这次区委、区政府下决心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根据会议精神,法院重点要做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以及涉及房屋租赁费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因此,全院上下要从以下5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要明确形势,提高认识。这次会议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院要从服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积极能动司法,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要明确任务,形成共识。区委、区政府这次会议的中心工作就是彻底解决私改房屋遗留问题,各业务庭要对自己的任务明确,全院上下要形成共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目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三要明确时限,下定决心。各业务庭要对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时限规定,快立、快审、快执,要从工作中充分体现各相关庭庭长、法官、主管副院长的司法能力、创新能力,充分体现各位“后备干部”的工作能力,服务全区大局工作。
        四是明确主体,整合力量。涉及这项工作的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调,做好配合工作。
        五是明确责任,从严追究。立案工作要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非诉审查工作要做好协调、督促履行工作,审查不超过1周,并且力争督促履行率达到50%;强制执行工作原则上要10日见效,力度要大、措施要硬、效果要好、责任务必细化到人;涉及房屋租赁费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周内审结,且调解率力求达到70%以上。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效果不佳、表现不好的人员,不但不考虑提拔晋升,而且要在其他方面限制使用,其责任领导除向党组检讨外,还要按要求向区纪委检讨责任。
        六是加强领导,一抓到底。此类案件实行向一把手汇报制,各相关庭必须将办理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同时汇报;主管副院长要做到亲临办案一线,亲自协调,具体指挥;庭长、副庭长务必亲自上阵,身先士卒,全力攻坚;法警队等有关部门务必通力配合。
       据统计,秦州区法院现已受理涉及私改遗留问题房屋非诉执行案件23件,现已审查结束21件,在审查阶段通过协调,有6案主动履行,有4件强制执行完毕,其他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

责任编辑:彭爱铭